债权法律制度是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九章,平均分值20分,是全书核心章节,内容繁杂且考点多样,要求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强化记忆,灵活应对各类题型。会计网更新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债权法律制度章节必刷题,快来练习吧!

债权法律制度-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必刷题

  债权法律制度单选题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甲公司本无意与丙公司签约合作,但为排挤竞争对手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交易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借故中止谈判,未与丙公司签约,给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甲公司对丙公司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

  A.侵权责任

  B.违约责任

  C.公平责任

  D.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D【解析】甲公司实施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行为,给丙公司造成信赖利益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定金和预付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自合同订立时成立

  B.预付款具有担保性质

  C.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D.定金等同于预付款

答案:C【解析】选项A,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选项BD,定金不同于预付款,定金属于债的担保的一种,具有担保性质,预付款属于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性质。

  下列有关要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拍卖公告属于要约

  B.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

  C.要约作出后不得撤回

  D.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

答案:D【解析】选项A,拍卖公告是向不特定对象发出的,内容并非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选项B,要约对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有拘束力。选项C,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甲公司铺设燃气管道,在路中挖一条深沟,设置了明显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撞伤行人丁。根据《民法典》规定,丁所受损害应当()。

  A.由甲乙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由乙丙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解析】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已经在路上设置了明显路障和警示标志,因此,甲公司不承担责任。丙因为紧急情况下避让不及才驶向人行道,撞伤了行人丁,该情形属于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乙)承担民事责任,避险人(丙)不承担责任。

  债权法律制度多选题

  下列关于无因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中,可以获法律支持的有()。

  A.请求本人支付合理报酬

  B.请求本人支付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C.请求本人支付因管理事务负担的债务

  D.请求本人受领因管理事务所取得的财产

  E.请求本人适当补偿因管理事务所受到的损失

答案:BCDE【解析】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无报酬请求权。选项C,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负担必要债务的,有权请求被管理人清偿。选项D,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B.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无期限限制

  D.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答案:AD【解析】选项BE,对于无偿行为,无论相对人是否恶意,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对于有偿行为,相对人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为无偿行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为有偿行为。选项C,撤销权为形成权,有行使期限的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债权法律制度综合分析题

  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丙出借8 00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5%。乙是丙房地产公司的供货商,丙房地产公司欠乙5 000万元货款。乙以其对丙房地产公司的5 000万元货款债权质押向丁银行办理了贷款。两个月后,因资金周转需要,乙将其对丙房地产公司的5 00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甲。至此,甲对丙房地产公司的债权本金合计1.3亿元。为保障债权如期实现,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购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甲、丙双方约定:若将来债权到期,丙房地产公司未能偿还货款及借款本息,则商品房预购合同生效,将债权本金及借款利息经对账清算转化为已付购房款。货款债权和借款债权陆续到期后,因丙房地产公司未偿还货款及借款本息,双方经对账确认丙房地产公司欠甲本息合计1.8亿元。

  按照双方此前约定,将该欠款本息转为已付购房款后,甲尚欠丙房地产公司购房款2 000万元。甲承诺待办理完所购商品房移转登记后即付清2 000万元尾款。丙房地产公司认为折抵购房款的欠款金额包含高额借款利息,要求与甲重新核算购房款遭甲拒绝,丙房地产公司遂拒绝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致双方涉讼。

  已知,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65%。

  (1)下列关于甲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借款合同属性及利率约定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仅部分受法律保护

  B.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的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C.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的借款合同仅在甲向丙提供借款时方能成立

  D.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无效

  E.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的借款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合同

答案:ABE【解析】选项C,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合同(除双方均为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成立,一般情形下,该合同成立即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选项D,题述情形下,甲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约定月利率为1.5%,年利率为18%。按照相关规定,仅在未超过14.6%(3.65%×4)的部分受到法律保护,超出部分的约定无效。

  (2)下列关于本案甲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商品房预购合同属性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属于附始期法律行为

  B.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是借款合同变更的结果

  C.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法律行为

  D.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有效

  E.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因价款包含高额利息而无效

答案:CD【解析】选项A,题述情形下,甲、丙的约定不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应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且为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最明显的区分为条件不一定会发生,但期限一定会到来。选项B,甲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购合同是为保障借款合同实现,属于借款合同变更的原因。选项E,该商品房预购合同为附生效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双方约定利息的多少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3)乙将其对丙房地产公司的5 00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甲,须满足的法律条件有()。

  A.须乙与甲就债权转让达成合意

  B.须乙的债权有效存在

  C.须征得丁银行的同意

  D.须征得丙房地产公司的同意

  E.须乙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无债权不得转让的约定

答案:ABC【解析】选项D,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选项E,乙、丙之间无论有无转让约定,乙均可转让债权,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下列关于丁银行质权设立及甲与丙房地产公司所办理的预告登记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丁银行的质权自乙与丁签订质押合同时设立

  B.预告登记后,丙房地产公司未经甲同意以预购商品房为他人设定的抵押权无效

  C.预告登记后,预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即归属于甲

  D.预告登记后,丙房地产公司对预购商品房的处分权即丧失

  E.丁银行的质权自乙与丁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答案:BE【解析】选项A,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CD,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预告登记后,丙房地产公司未经甲同意,以该商品房设立的抵押权无效。但预告登记并不意味着对“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其仅为保障将来房屋物权能顺利实现所作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