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过了的科目不能再考第二次,除非考试成绩已经超过有效期。税务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全科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如果考生5年内没有通过税务师考试,其他以前通过的考试成绩就会取消,需要再次报名考试。
税务师考试内容
税务师考《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五门考试科目。各个考试科目总分140分,单个考试科目合格分数为84分。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生需要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通过后才能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税务师各科目考试题型
《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的考试题型有4类,分别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考试题型有3类,分别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涉税服务实务》的考试题型有4类,分别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综合分析题。
税务师免考条件
税务师免考条件包括:免考《财务与会计》要求考生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要求考生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