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国务院某部以违法从事生产经营为由对某省某上市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处罚。该公司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公司对该部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复议机关和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若该部经复议审理后发现,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适用依据错误,可以决定变更

B: 若公司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之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该部,则复议机关和法院均不应受理

C: 若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则该部作为复议机关应允许代理人查阅该部提出的书面答复,但是对查阅该部作出罚款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请求可以拒绝

D: 若公司对国务院的裁决仍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以受理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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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选项B错误: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选项C错误:《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选项D错误: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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