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汽车修配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修理业务,兼营汽车装饰品销售和车辆装潢业务。2011年11月汽车修理业务取得收入15万元;另提供汽车装潢业务取得收入12万元;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取得收入9万元;购进的修理用配件被盗,账面成本0.6万元。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 应纳增值税2.04万元,不缴纳营业税

B: 应纳增值税0.70万元,应纳营业税0.36万元

C: 应纳增值税1.36万元,应纳营业税0.6万元

D: 应纳增值税1.36万元,应纳营业税0.36万元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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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汽车修配厂提供汽车修理业务、销售汽车装饰品的业务均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由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故适用3%的征收率计税;汽车装潢业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由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确认进项税额,所以存货的被盗不影响流转税的计算。
应纳增值税=(15+9)÷(1+3%)×3%=0.70(万元)。
应纳营业税=12×3%=0.36(万元)。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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