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地役权的客体是存在于他人特定动产之上的物权
B: 地役权的主体是需役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C: 地役权的主体是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人
D: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根据合同约定而设定
E: 必须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
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所有或者使用的不动产,即供役地。所以选项 A 错误。地役权的主体是需役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所以选项 B正确、选项C 错误。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所以选项D 正确。地役权的享有和行使通常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但也有例外。所以选项 E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