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20年5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20千克,一氧化碳100千克、氯化氢160千克,假设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1.3元,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已知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0.88千克,氟化物的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一氧化碳的污染当量值为13.7千克,氯化氢的污染当量值为9.75千克。该企业当月环境保护税的应纳税额是( )元。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20/0.88=136.36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20/0.95=126.32
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100/13.7=7.3
氯化氢污染当量数=160/9.75=16.41
第二步:按污染当量数给4项污染物排序,确定排序前三项的污染物。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氟化物污染当量数>氯化氢污染当量数>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排序选取计税的前三项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氯化物、氯化氢。
第三步:就排序的前三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及规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应纳税额=(136.36+126.32+16.41)×1.3=362.82(元),因此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