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 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兔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E: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