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9月16日,甲公司发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根据该计划,甲公司将按照2×20年度利润总额的5%作为奖金,发放给2×20年7月1日至2×21年6月30日在甲公司工作的员工;如果有员工在2×21年6月30日前离职,离职的员工将不能获得奖金;利润分享计划支付总额也将按照离职员工的人数相应降低;该奖金将于2×21年8月30日支付。2×20年度,在未考虑利润分享计划的情况下,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0000万元。2×20年末,甲公司预计职工离职将使利润分享计划支付总额降低至利润总额的4.5%。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因上述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应当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是( )。
A: 450万元
B: 900万元
C: 1000万元
D: 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