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下列有关共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按份共有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不能存在于动产之上
B: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C: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D: 共有是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个物拥有数个所有权,它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一个例外
E: 共有是数人享有同一个所有权
【解析】选项A:动产和不动产上均可以成立共有;选项C: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任何共有人都不得请求划分其共有权的份额,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选项D:共有是同一个所有权由多人享有,共有的所有权是一个而不是多个,仍然遵守“一物一权”原则,不违背所有权的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