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人民法院管辖

C: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 确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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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13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2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除外。所以选项C、D正确。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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