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煤矿开采企业,2023年9月开采原煤1000吨,直接销售6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运杂费5万元);将开采的原煤200吨用于生产加工选煤并于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则该煤矿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万元。(已知原煤资源税税率为6%,选煤资源税税率为4%。)

A: 4.3

B: 4.6

C: 5.4

D: 3.6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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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①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运杂费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不计入资源税计税依据中。) 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②用应税产品继续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的,不需要缴纳资源税。 该企业应缴纳资源税=(60-5)×6%+25×4%=4.3万元。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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