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的5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退(免)消费税政策
B: 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C: 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退还所含消费税
D: 以外购的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成品油,准予扣除外购石脑油已纳的消费税
E: 对生产企业对外销售自产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的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免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