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2. 2017年125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商品成本为1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A: 1600

B: 1940

C: 2000

D: 2340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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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甲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内部交易发生的现金流量,金额=2000+340=2340(万元)。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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