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证据。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答案选 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