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发行了 10 万份、每份面值为 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的发行价格为 11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3 年后,每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为 5 股甲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发行日,甲公司确定的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为 985 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的账面价值为 990 万元。2019 年 1 月 2 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为甲公司股份。在转股时甲公司应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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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940
C: 500
D: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