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住所外籍个人汤姆(非高管),受法国任职公司委托来华工作,2021年5月6日来华,7月2日回法国,7月12日返回中国,7月31日完成在华工作回法国。7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3万元人民币,法国任职公司每月支付工资5万元人民币。下列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AB,约翰2021年在中国境内累计的居住天数=25+30+19=74(天)<183天,约翰属于非居民个人。 选项C,约翰7月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天数为20.5天。 选项D,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30000+50000)×(30000÷80000)×(20.5÷31)]=19838.71(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838.71-5000)×20%-1410=1557.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