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相同矿种应税产品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B: 资源税的立法原则为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C: 从价定率计征资源税的矿产品,计税依据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D: 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的原则,实行从价计征资源税
E: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