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核定税额
B: 确定应税所得率
C: 公开政府信息
D: 行政赔偿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下列税务行政复议事项,依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选项A)、确定应税所得率(选项B)等;行政赔偿(选项D);行政奖励;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选项C,不适用行政复议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