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于上年1月1日发行的面值500万元、期限4年、票面年利率8%、每年年末支付利息的债券,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支付购买价款580万元(包括债券利息40万元,交易费用5万元)。2016年1月4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40万元存入银行。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的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2017年1月5日,又收到乙公司支付的2011年度的债券利息40万元存入银行。2017年10月8日甲公司以590万元的价格将该债券全部出售。甲公司购买、持有和出售该债券过程中累计确认投资收益应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