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的内容如下:
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有《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以及综合题。《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综合题为不定项选择题的形式,其他科目均为主观题。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3、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考试所在地地方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