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注册师的审计道德包括:

  1、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2、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3、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6、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和客观性。

  7、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