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背书人是指在背书活动过程中,接受背书票据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背书人是在票据背面签章或书写文字、身份证号码,转让票据所赋权利的当事人。

  被背书人是汇票的受让人,他有权取得背书人对票据的一切权利。表现为:被背书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也可以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他人。

  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进行追索,直到得到兑付或付款。

  被背书人转让是被背书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也可以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他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