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基础电信服务包括:

  1、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

  2、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

  3、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4、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

  5、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

  6、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

  7、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及出租或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