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一门84分及格,高级经济师考试一门60分及格。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有两门考试科目,每一门科目的满分是140分,及格分数线为84分;高级经济师考试只设一门科目,该科目的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其中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实行以考代评,高级经济师考试则实行考评结合。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高级经济师考试设有《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题型为主观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