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考《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合格分数60分,试卷满分100分,该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高级经济师的时候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北京高级经济师考《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合格分数60分,试卷满分100分,该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高级经济师的时候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