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是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和审计业务。业务内容主要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项中的审计业务;设计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代理纳税申报;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定合同;培训财务会计人员;审核企业财务资料;资产评估等。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