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级经济师采取以考代评的评定制度,考试合格就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证书;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的评定制度,考生在考试合格后还需要在5年内参加并通过评审才可以获得高级经济师证书。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