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本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制,全国统一使用。初级会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考试设有《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科目,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每个科目只要达到60分就算合格。对于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