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外汇的核算方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对收到各外汇指定银行转来的收券单位结汇证明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同期内部各种货币对美元统一折算率折成美元入账。

  旅游外汇,是指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旅游企业提供旅游服务所得的外汇总额,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和服务的出口收入,主要是就地消费,实现渠道主要包括提供旅游服务、旅游交通和旅游商品。

  旅游外汇的特点如下:国际旅游的服务对象是国外游客,通过提供旅游服务实现的外汇,其付款形式一般是预付或现付;旅游商品的“出口”因生产费用低,可当地销售和就地收汇;由于旅游商品价格稳定,因此旅游外汇收入在外汇来源中是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