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务师考试考5门,税务师考试科目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全部科目需要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达到合格,即为考试通过。

  税务师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的考试。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