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国际金融监管的模式主要有四种:
1、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美国模式,由美联储作为伞型监管者,负责监管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证券、保险分别由其他监管部门监管;
2、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的英国模式,将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统一于非中央银行的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3、分业经营混业监管的韩国模式,由中央银行同时负责货币政策和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
4、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法国模式,即将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从央行中分离出来。
国际金融监管是指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或国际金融组织对金融机构及其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的行为的总称,国际金融监管的模式是指关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监管法规的体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