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我国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其中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之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