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初级和高级分别考《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高级会计实务》:会计证初级考试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考试科目;会计证高级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会计证初级和高级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初级会计考试要求掌握基本的经济法理论和会计实务知识;高级会计考试要求掌握较为复杂的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会计考生需在成绩合格的3个年度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评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取得相应的高级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