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企业捐款会计分录如下:

  1、若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捐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2、若使用现金方式捐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

  3、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疫情企业捐款,应通过“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进行核算,计入“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中,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如取得合法的税前扣税凭证,则准予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