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是:
1、有完整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2、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3年及1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财务会计文件的内容真实可靠。上市公司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