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级经济师84分及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40分,单科的及格分数均为试卷满分的60%,即及格分数为84分。考试形式为机考,须在计算机上作答。

  湖南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中,《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