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其中《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在考生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作为减免科目。

  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考《财务与会计》科目;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免试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