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红的计算,一般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分红方案之后,根据方案和股份结合进行分配。一般来说,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情况除外。

  利润分红的构成,主要包括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支付的股票股利以及转增资本等形式。会计实务中,如果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尚未收到现金的项目增加而形成的,那么这些未分配利润不能用来分配股利。如果剔除以上项目后企业仍有现金的,则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