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使用情况如下:

  1、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用于财政直接支付。

  当日营业终了前,将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超过5000万元的(含5000万),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用于财政授权支出。

  当日营业终了前,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将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由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