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利息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所额外支付的利息。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其中发生的利息费用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一般短期借款利息结算时,可以按月度、季度、半年度进行支付,或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期末计提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中,企业不计提借款利息而直接支付利息的,分录应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归还短期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