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生营业外支出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固定资产清理等)

  2、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此外,关于营业外支出的相关税法规定,可以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情况有:

  (1)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同时,营业外支出不得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情况有:

  (1)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2)企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缴纳的罚款、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