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营业收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不含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不含税金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税法允许抵扣的当期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额(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为上个月认证的通过交叉比对的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收入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