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级经济师考试两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有《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每门科目总分140分。
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等,并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