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护服会计分录如下:
1、购买防护服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
购买防护服应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相应损益科目,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的通知,单位发放给个人的用于预防新型肺炎疫情的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