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付进口增值税,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根据进口业务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根据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进行增值税账务处理,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已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且经稽核比对的,可以依法抵扣进项税额。

  需注意的是,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