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企业产生罚款支出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将罚款支出结转至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罚款
企业罚款支出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其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的账户数,期末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