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开出银行托收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收到托收的款项后,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开出银行托收凭证时,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科目及“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收到托收的款项后,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