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防伪纸打样费且取得对应发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打样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防伪纸打样费,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制造费用——打样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企业发生防伪纸打样费,应当通过“制造费用——打样费”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进行核算,期末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结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