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出口退税率)。

  会计分录为:

  企业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根据“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根据“当期应退税额”,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