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介绍费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介绍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介绍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企业发生介绍费且取得对应发票,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